青海黃河公司水電鋁型材聯營項目二期凈化、散料濃相、超濃相控制系統(tǒng)設備
招標編號:SDL-SB(2010)第33號總325號
開標時間:2010-05-10
所屬行業(yè):其它
標訊類別:國內招標
資源來源:其它
所屬地區(qū):青海
受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委托,就青海黃河公司水電鋁型材聯營項目二期凈化、散料濃相、超濃相控制系統(tǒng)設備采購進行公開招標?,F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1.1 工程概況
青海黃河公司水電鋁型材聯營項目位于青海省西寧市湟中縣甘河工業(yè)區(qū),距西寧市區(qū)約35km,距湟中縣城約6km。該項目年設計產能50萬噸鋁型材;與之配套的炭素產品年產能30萬噸;建設期為2年,一期已于2009年上半年投產。
1.2招標內容
二期凈化、散料濃相、超濃相控制系統(tǒng)設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供貨范圍:
(1)壓力、流量、料位、溫度等儀表,控制系統(tǒng)含配套I/O等控制設備,軟件,交換機、工控機等附屬設備,電源柜,儀表盤等;備品備件、專用工具等。
(2)投標設備的設計、成套、工廠試驗、檢驗、包裝、運輸、交貨驗收等;
(3)提供兩年期的備品備件能夠滿足設備的安裝調試及運行維護;
(4)提交必要的圖紙和資料;
(5)負責投標設備與其它系統(tǒng)之間連接部分的技術協(xié)調工作;
(6)設備的安裝和現場試驗將由其它承包人完成,賣方必須派遣合格的技術人員到現場進行指導安裝、調試和試驗,參與全廠相關系統(tǒng)的聯調;
(7)負責對買方人員的培訓、設計聯絡會、出廠試驗,參加與本招標設備相關其他廠商的設計聯絡會。
1.3 資金來源
本項目由青海黃河上游水電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采用自有資金和銀行dk投資建設,建設資金已落實。
1.4. 投標資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管理部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生產企業(yè)、集成商或代理商,如是生產企業(yè)投標,其注冊資本金為人民幣2000萬元及以上;如是集成商、代理商投標,其注冊資本為人民幣1000萬元及以上。
1.4.2 代理授權書
代理商須提供所代理產品生產企業(yè)出具的有效授權書,集成商須提供集成商證明材料。
1.4.3 商業(yè)信譽
投標人應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近三年內所履行的合同沒有受到行業(yè)行政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處罰;無因投標人違約或不恰當履約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訴訟記錄;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投標資格被取消的狀況。
1.4.4 財務狀況
近三年財務和資信狀況良好。具有足夠的流動資金來承擔本投標設備的制造和供貨,應具有獨立審計機構審計過的最近三年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沒有財產被接管凍結,或虧損處于破產狀況;應具有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1.4.5 相關資質及質量管理體系
投標人應提供招標設備相關的資質證件;質量保證體系應通過ISO9000系列標準認證。
1.4.6 主要人員的資格
擔任本招標設備的主要人員必須具有同類設備設計、開發(fā)、試驗、制造工藝、現場服務、質量控制、質量保證及安裝、調試、驗收和培訓經歷。
1.4.7 業(yè)績
近三年內具有類似設備用于相同行業(yè)的2個及以上合同供貨業(yè)績。
1.5 資格審查
招標人將根據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文件在評標階段對其進行資格后審,對資格審查不合格投標人,將作為廢標處理,其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1.6 招標文件售價
每套招標文件售價為:人民幣貳仟元整(¥2000元),購買招標文件的費用無論中標與否均不予退還。
1.7 公告發(fā)布日期:2010年 4月14日
1.8 報名截止日期:2010年4月20日 18:00時截止
1.9 發(fā)售招標文件時間:2010年4月15日-21日 8:30~11:30,14:30~17:30
1.11 投標文件必須于2010年5月10日9:30截止時間前遞交招標人。
1.12招標人將于2010年5月10日北京時間9:30點公開開標,各投標人合法代表屆時必須出席。開標過程將由公證機構進行現場公證。
1.13其它
1.13.1 投標人應填寫報名申請表。
1.13.2報名時須攜帶投標人的單位有效證明、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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